一、招生计划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文件的要求,符合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的要求。如有省(直辖市、自治区)文件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情况,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
2.考生身体健康条件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的专业学习要求:音乐学专业师范方向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舞蹈学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男生身高170厘米以上,形象、形体等其他条件须符合舞蹈专业培养基本要求。
三、报名及考试安排
1.音乐学专业和录音艺术专业
2.舞蹈学专业
备注:
1.考试地点为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京外不设考点。
2.网上报名期间每天0-6点系统维护,暂停报名。
3.音乐学专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选择一种专业面试考试方案,而且须本人在2月17日13:30-17:00到我校校本部音乐学院排演厅门厅进行专业面试确认,同时安排具体考试时段。各考试时段有名额限制,额满即止。
4.舞蹈学专业二试在交费现场安排具体考试时间。
5.录音艺术专业考生须本人在2月17日13:30-17:00到我校校本部音乐学院排演厅门厅进行专业面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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