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昨天公布了经教育部确定的2007年保送生政策。其中6类人具有报送资格。另外,福建省还有可能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过教育部批准后,作出微调。
据了解,这六类人为:
第一类省级优秀学生
第二类奥赛获奖选手
在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5项比赛的省级赛区中获得一等奖的高中生,具有保送生申请资格。
参加全国数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并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高中生都有保送资格。
第三类竞赛获奖选手
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并获得奖项的高中应届考生具有保送生资格。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获得竞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生也有资格向高校申请保送。
第四类外国语中学学生
全国有16所外国语中学可向高校推荐保送外语人才,我省厦门外国语学校在名单之内。具有保送资格的考生只能报考北外、北京语言大学、外交学院、北京二外、上外、广外等6所院校的外语专业。
第五类获奖运动员
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的运动员,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运动员,可以免试进入大学学习。
第六类公安英烈子女
全国公安系统革命烈士或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一、二级英模的公安英烈子女,只要高中毕业,年龄不超过22周岁,经审核条件合格者均可被保送进入公安院校深造。
来源:东南快报 记者 齐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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