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2016年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学制、学历、人数及地区
学院 | 类别 | 专业(方向) | 人数 | 学制 | 学历 | 招生科类 | 招生地区 | 备注 |
美术学院 | 美术学类 | 美术学 | 108 | 四年 | 本科 | 文理兼收 | 湖北、北京 河北、内蒙古、江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广东、广西、云南、 陕西 |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按大类招生,前三学期按大类教学,第四学期根据个人兴趣和学校分流管理办法,再确定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学即单独成班,不可转专业。 |
绘画 | ||||||||
公共艺术 | ||||||||
设计学院 | 设计学类 | 环境设计 | 424 | |||||
产品设计 | ||||||||
视觉传达设计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 100 |
②录取时文理科计划合并调剂使用。
③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按修读学分缴纳课程学分费用。每学年学费约为100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学年学费约为25000元。学费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④所有学生进校后可按学校要求辅修其他专业,或选修第二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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