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项目和计划
1.招生对象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且具备生源所在省份规定的高水平艺术团报名资格的考生;
(2)考生须符合其所在省份的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如所在省级招办有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一测试,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相关测试。
2.招生项目及计划
共计招收46人,具体项目及计划为:
类别 | 项目 | 计划数 | 基本要求 |
舞蹈团 | 民族舞、现代舞、芭蕾舞 | 7人 | 舞蹈基本功强,形象气质佳,会编排者优先 身高女生不低于160cm,男生不低于170cm |
合唱团 | 声乐 | 5人 | 演唱技能较高,具有初步视唱、练耳水平。 身高女生不低于160cm,男生不低于170cm |
话剧团 | 话剧 | 5人 | 具备台词功底和形体表现力,有编导能力者优先 |
民乐团 | 琵琶、扬琴、二胡、笛箫等 | 4人 | 具备较好专业技术与表现力 |
交响 乐团 | 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 15人 | 具备较好专业技术与表现力 |
管乐(黑管、长笛、小号、圆号、长号等) | 10人 | 具备较好专业技术与表现力 |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21日-3月5日
2.报名途径:报名期间,登陆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进入高水平艺术团报名系统报名,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相关报名材料。
3.寄送材料:
(1)《华中农业大学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
(2)《华中农业大学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中学推荐表》;
(3)能展示本人艺术特长的近期(一年内)代表作品的DVD光盘(录音录像必须是同期声,不允许后期对声音进行修饰处理);
(4)个人近期艺术彩照(7寸)1张;
(5)艺术专业获奖(级别)证书复印件。
以上书面材料需装订成册,逐页加盖中学公章,于2016年3月12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通过EMS邮寄到或送达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艺术团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不退还。
4.初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根据报名条件,结合考生学习情况、专业水平对报考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于2016年3月15日在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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