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促进教育公平,使更多来自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子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我校2017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
我校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不少于本年度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
专业名称 | 报考科类 |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 文史或理工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 | 理工 |
英语(师范类) | 文史或理工 |
历史学(师范类) | 文史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 | 文史 |
地理科学(师范类) | 文史 |
生物科学(师范类) | 理工 |
物理学(师范类) | 理工 |
化学(师范类) | 理工 |
浙江考生高考选考科目要求:汉语言文学、英语、地理科学(不限);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生物);历史学(历史);思想政治教育(政治);生物科学(物理、化学、生物);物理学(物理、化学、技术);化学(物理、化学、生物)。
二、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申请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2017年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7年4月20日至4月30日登录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系统要求注册、填写报名信息。
2.材料提交
申请人在系统中进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
(1)《湖南师范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由系统打印,请填写中学成绩),须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
(2)个人陈述(手写,1000字以内);
(3)学科特长证明材料、获奖证书;
(4)户籍证明,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原件扫描件,应体现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考生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上述材料均须扫描后按照系统要求规格上传,我校不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考生本人因提交资料不全造成的影响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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