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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飞行学院2019年度在辽宁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2018-10-08
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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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国家民航事业的迅猛发展,民航各运输企业迫切需要大量飞行技术专业人员。根据民航2019年招飞计划会议精神和我院发展规划,2019年我院拟在辽宁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部分城市与中国国际航空公司进行校企合作,联合招飞),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飞计划

  具体招生计划以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最终面向社会公布数为准。

  飞行技术专业学制四年,本科提前批录取。

  二、培养目标

  1、定向国航飞行员;

  2、定向我院飞行教师、海航股份公司、四川航空公司、厦门航空公司、成都航空公司、西藏航空公司、深圳航空公司、吉祥航空公司、春秋航空公司、首都航空公司、长龙航空公司、祥鹏航空公司、邮政航空公司等全国30余家大型民航运输企业飞行员。

  三、招飞条件

  1、招飞对象和范围:招收参加2019年辽宁省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男性文、理科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年龄16—20周岁(1999年9月1日——2003年8月31日),外语语种英语。

  2、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优良,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标准。

  3、身体条件:身体通过我院指定的民航体检鉴定机构招飞体检。

  4、心理品质条件:参加民航局组织的飞行员心理选拔测试,其心理品质应满足民航飞行职业需求。

  5、文化条件:高考成绩应达到民航局确定的招飞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享受任何政策加分照顾),控制线上考生按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招飞程序

  1.报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考生,须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登录招飞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kzt/mhzf或http://mhzf.caac.gov.cn),进行考生注册、填报招飞志愿、信息查询以及参加预选初检、招飞体检鉴定、心理测试、背景调查、系统招飞志愿确认等高考前选拔工作。

  考生通过招飞系统确认的“有效招飞志愿”,将作为考生填报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的依据,即 “有效招飞志愿”。系统中未确认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本校志愿的,将视为无效志愿,我校将不予录取。

  根据民航招飞工作流程,招飞系统于高考前一年10月15日开通考生志愿填报功能,高考当年5月31日停止信息更新录入。

  2.学院将派员在各地市设点,对报名考生进行目测筛选、初步检查(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1),考生可就近选择站点参加初检,初检前详细阅读《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附件3),并如实填写《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检表》(附件2)。

  3.学院将组织通过初步检查的考生进行招飞大体检和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初检现场通知);未经招飞初检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招飞大体检;体检实行单项淘汰制。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自理。

  4.对体检合格考生,学院将派员到考生所在中学及父母亲单位进行背景调查。

  5、体检、背景调查、心理测试合格,报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高考前要有通过招飞系统确认的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有效招飞志愿”,高考后成绩出来前考生须与学院签定报考承诺书(未签定者视作放弃报考),填报志愿时要在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填报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志愿。对达到中国民用航空局划定的2019年民航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填报志愿(招飞系统“有效招飞志愿”和高考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缺一不可,且须一致)、高考成绩,按公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6、录取考生必须服从学院统一安排,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或我院指定的用人单位(各航空公司)签定培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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