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浙江高考改革试点方案公布,上个周末,不少学生和家长都在研究其细节,也有人有不少疑问,比如“等级赋分”是怎么回事?每个等级比例如何划定?新高考对高复生有何影响?如何避免高中学校因为师资不足,代学生选择选考科目,而不是让学生自由选择?
近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孙恒,浙江省教研室主任缪水娟,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科宣处处长鲍夏超,做客浙江省教育厅,就试点方案有关内容回答网友提问。
“等级赋分”
能否举个例子
问:我想问下“等级赋分”,对于这个新名词不太明白,能举个例子来说明一下吗?
孙恒:每门选考科目等级赋分满分100分,扣除高中学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赋分40分,尚余60分,3分一个等级,60÷3=20,算上起点赋分共分21个等级。另,学考成绩不合格不赋分。
问:想请问专家,以后不分批次了,会通过什么方式来保证录取工作的有序进行?
鲍夏超:改革后,统一高考招生录取不分批次,考生按照“专业+学校”填报志愿,实行专业平行投档。为使投档录取有序进行,刚开始一些年份将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段进行录取;今后待条件成熟时,再考虑不分分数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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