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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业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6-06-12
阳光高考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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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名称:西安工业大学 国标代码:10702

  二、院校性质:学校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共建高校,是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具有完整的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教育体系。

  三、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校区分布:未央校区位于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学府中路2号,金花校区位于西安市金花北路4号。

  四、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五、办学类别: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六、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七、体检标准: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八、录取规则:

  (一)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使用专业统考成绩省份:

  1)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取得生源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文化课成绩不得低于生源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录取时依据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

  3)报考我校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在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排队依次录取。

  2.使用专业校考成绩省份:

  1)所有艺术类专业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测试,录取时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综合分=文化成绩总分×30%+专业成绩总分×70%。

  2)录取时原则上按艺术文、艺术理合并统一排队。如生源省招办对录取办法有具体要求,则按生源省招办具体要求执行。

  (二)体育类专业:在文化课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省统考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三)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符合我校的资格认定条件及各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招生考试要求,经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后方可报考,对满足录取条件的考生,学校将按公布的专业录取。

  (四)考生加分降分项:对符合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队;对符合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实际总成绩排队。在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及政策照顾加分考生。

  (五)录取提档比例:学校根据生源省(区、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

  (六)专业志愿安排原则:按照专业级差的原则安排进档考生专业,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考生成绩减去一个分数级差值,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为其调剂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七)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间的不平衡,录取可能被退档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或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考生以及内地新疆高中班考生。

  九、学费及住宿费标准:

  理工类、体育类、外语类:4500元/学年,文史类:3500元/学年,艺术类:9000元/学年。住宿费:650-1200元/学年。

  我校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及陕西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及住宿费。如果上级部门或陕西省物价局调整当年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十、奖学金及济困助学措施:

  (一)奖学金:

  1.国家级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励志奖学金(针对贫困学生):5000元/人·年。

  2.校内奖学金:

  综合奖学金:最高奖励8000元/人·年(主要奖励优秀毕业生、十佳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单项奖学金:最高奖励3000元/人·年(主要包括学业奖学金、优秀论文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

  3.社会奖学金:

  研究所奖学金:202所奖学金、203所奖学金、204所奖学金、205所奖学金、206所奖学金、212所奖学金、213所奖学金、051基地奖学金;

  企业奖学金:鼎天奖学金、中核集团奖学金、全星奖学金、永安科技奖学金;

  校友奖学金:国亮奖学金、9844成才奖学金、贾真堂奖学金、西工光电杰出学子奖励基金、西安工业大学“金花奖学基金”。

  (二)济困助学措施:

  1.勤工助学:学校在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500余个,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学生通过勤工助学,可以获得每月130-300元不等的劳动工资。

  2.协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

  3.国家助学金2500-3500元/人·年(针对贫困生)。

  十一、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

  十二、毕业颁发学历证书。

  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西安工业大学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

  十三、其它说明事项:

  (一)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二)我校招生咨询电话:029-86173115,监督投诉电话:029-86173161,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xatu.cn,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xagdzsb10702。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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