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上海电力学院
二、就读校址杨浦校区: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2588号
浦东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学海路28号
备注:2016级本科学生学习地点在学海路28号,全部住读。
三、层次:■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不超过学校招生总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英语专业限招英语,日语专业限招日语或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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