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项目
乒乓球、健美操、龙舟
2.招生计划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2017年拟总计招收51人(含健美操17人,乒乓球18人、龙舟16人),各项目拟招生人数如下:
招收项目 | 文化课单独考试录取方式 | 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方式 | |
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 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 ||
乒乓球 |
4人 (2男生2女生) |
4人 (2男生2女生) |
10人 |
健美操 |
3人 (2男生1女生) |
4人 (2男生2女生) |
10人 |
龙 舟 |
3人 (1男生2女生) |
7人 (3男生4女生) |
6人 |
注:各项目、各类别招生计划数将根据报名人数、学生测试成绩及运动队建设需要最终确定。
3.招生专业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学制四年)。
二、报名条件
1.根据生源地省级招办要求,考生需取得生源地高水平运动员认定资格,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报考: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3.报考乒乓球、健美操项目的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应与报考项目一致;报考龙舟项目的考生须获得水上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
4.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或资格认定,则考生必须参加测试并合格。
5.我校乒乓球项目原则上不招收参加过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中国乒乓球甲A联赛、全国青年乒乓球锦标赛、全国乒乓球锦标赛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职业俱乐部所组织的职业比赛(包括注册、报名和参赛)的考生。
三、报考类型
1.乒乓球、健美操、龙舟三个项目各分为“普通高考”和“文化单考”两种报考类型。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报名时可选择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简称文化单考),也可以选择参加普通高考,但二者不得兼报;国家二级运动员只能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在报名及测试过程中不能变更报考类型。
2.各项目测试按照“普通高考”和“文化单考”两种报考类型,按性别分组比赛、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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