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河北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一)学校名称: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二)学校代码:13411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办学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69号(邮政编码:050091)
(六)学校概况: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成立于2001年,是河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学校坐落于石家庄市西南高教区,由北院、南院两个校园组成。学校现设有9个学部,49个本科专业,在校生1.3万人。建校以来,学校坚持以新机制、新模式建设现代大学,注重提高教学质量,精心培育人才,在办学条件、教学质量和社会声誉等方面都取得了丰硕成果,学校已发展成为以教师教育为主,基础学科优势突出、应用专业特色鲜明,综合实力较强的“全国先进独立学院”。在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RCCSE)和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公布的全国独立学院排行榜中,我院连续三年名列全国前十位。
(七)学历、学位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学士学位。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录取具体工作。
第三章 招 生
第六条 学校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趣,继续实行“大类招生培养、自主选择专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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