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

国家重点学科
高考分数线
内容推荐
在线答疑
内容推荐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14年高考招生章程
2014-05-31
作者:
关注掌上高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学院201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108。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综合性职业技术学院,由哈尔滨市政府创办、黑龙江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普通高等院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毕业证书通过国家教育部注册认证。

  第七条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环城西路。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成立由学校主管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 学院2014年面向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河北、河南、山东、山西、安徽、宁夏、甘肃、广西、贵州、青海、新疆15省、自治区招生。

  第十二条 学院在黑龙江省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生,考生通过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和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按照黑龙江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

  第十三条 外省只招收应届、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通过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按照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

  第十四条 考生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男女比例不限。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热门推荐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