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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师范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6-28
阳光高考
作者:
关注掌上高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华师范大学是四川省重点建设师范大学,属于公办本科院校。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华师范大学(中文名) 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英文名)。学校招生国际代码:10638。

  第四条 学校地址

  学校座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四川省南充市,现有华凤校区(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1号)、北湖校区(南充市顺庆区莲池路54号)。我校各学院所在校区及2016年各专业新生的就读地址详见《西华师范大学2016年新生入学指南》或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五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以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教育为主,兼有普通专科、各类成人本专科教育。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拟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统筹考虑各省(市、区)高考人数、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生源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我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来源计划由招生就业处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审定,并报经四川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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