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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就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答记者问
2016-03-01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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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掌上高考


  深化改革 规范管理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负责人就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答记者问

  今年9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申请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高校的考核。试点高校要合理确定考核内容,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近日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试点工作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校自主招生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负责人就此接受了记者专访。

  1.请简要介绍这次自主招生改革的背景。

  答: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也就是所谓的“偏才怪才”,是对现行统一高考招生按分数录取的一种补充。2003年开始启动试点,目前试点高校共有90所,招生人数约占试点高校招生总数的5%,2014年选拔录取了2.3万人。总的看,这项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据高校调查,经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进入高校后在学业、科研、创新、组织管理等方面潜力普遍比较突出。但自主招生也存在一些问题,部分高校自主招生定位不明确,热衷于“掐尖”、“抢生源”;部分高校以联盟形式在高考前组织大规模文化考试,被社会称为“小高考”,增加了考生负担,影响了中学正常教学秩序;个别高校招生程序不够完善,过程不够公开透明,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关于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的工作部署,教育部成立了由部领导和考指委专家组成的双组长制自主招生改革文件起草小组,在对所有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情况全面系统摸底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吸纳媒体、网民、考生和家长的意见建议,广泛征求31个省(区、市)教育厅(教委)、90所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以及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的意见。经充分论证、反复修改、不断完善,形成了《试点工作意见》,经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后由教育部印发。

  2.请简要介绍这次自主招生改革的总体考虑。

  答:自主招生是完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选拔特殊人才的积极探索。根据《实施意见》要求,这次自主招生改革的总体考虑有四点。一是系统设计整体推进。对自主招生改革的试点定位、招生规模和发展节奏等宏观政策进行统筹考虑;对申请、考核、录取、公示、监督等具体环节进行系统设计和完善,确保各项改革措施相互衔接、协调配合。二是科学选才促进公平。深化考核内容和形式改革,深入探索特殊人才选拔规律,促进高校科学选才。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着力解决自主招生中的突出问题,促进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三是关键环节重点突破。“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是这次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通过周密论证,精心设计流程,将自主招生考核调整到高考结束后至成绩公布前(6月10日-6月22日)约两周内完成,既可以有效解决影响中学教学秩序等问题,又不推迟现行高考录取进程。四是全面实施一步到位。综合考虑改革的可行性和社会期待,拟加快改革步伐,2015年自主招生各项改革措施全面实施,2015年自主招生考核时间调整至高考后进行,所有试点高校一步到位。

  3.请简要介绍这次自主招生改革的主要内容。

  答: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工作主要有六方面内容。一是完善申请报名和审核程序,重点确保考生的机会公平。报名由考生提出申请,有关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推荐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试点高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认真审核,合理确定考生名单,向中西部、农村地区适当倾斜。二是合理确定考核内容和形式,重点提高高校人才选拔水平。充分发挥学科专家作用,探索完善科学、有效、简便的考核方式,重点考查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三是规范录取程序和要求,重点体现规则公平和结果公正。试点高校集体研究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严格审查考生投档资格。入选考生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同批次录取分数线,特别优异的考生可破格录取。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现阶段不扩大试点高校范围和招生比例。四是高校考核安排在高考后进行,明确主要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五是加强信息公开公示,健全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试点高校、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六是严厉查处违规行为,明确自主招生十一条工作禁令,建立申诉和举报机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违规的有关单位、个人及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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