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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2006年本科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http://gaokao.eol.cn/   来源:   2005-12-09 

  为推动我校素质教育,弘扬校园文化,根据教育部关于《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办法》的通知,我校属于国家教育部规定的2006年招收艺术特长生的49所高校之一,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我校今年拟招收部分思想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具有文艺专长的考生入读我校非艺术类专业,以促进学校群众性文艺活动的开展,活跃学校文化氛围,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国家培养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现将招收办法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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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收对象

  1.符合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具有器乐演奏水平等艺术特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文、理科均可);

  2.思想品德优秀、学习优良、身体健康;

  3.须参加重庆大学艺术特长生测试或北京大学2006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周、清华大学2006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达到二级以上水平符合我校需要的特长项目的考生。

  二.招收范围

  艺术特长生招收人数控制在我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1%以内,招收的艺术类别为:

  1.声乐

  2.器乐(含民族器乐、西洋器乐)

  1)管 乐

  2)弦 乐

  3)弹拨乐

  4)打击乐

  只招收少量达到一级水平的钢琴项目的考生

  三.报名办法

  参加重庆大学艺术特长生测试的考生报名:所有考生均在重庆大学招生网(www.zhaosheng.cqu.edu.cn)上"重庆大学自主招生、保送生、艺术特长生网上报名系统"(202.202.4.174/bmxt/zkaoindex.asp)中报名,报名完毕打印出申请表交中学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以特快专递形式寄(本地考生也可直接交到重庆大学团委)重庆大学团委。报名在收到纸质申请表后有效。

  报名时间:2005年12月9日(星期五)--2005年12月30日(星期五)

  报名地点:重庆大学A区活动中心(学生五公寓一楼)校团委办公室

  报 名 费:200元;兼报多项,每项多交100元

  邮寄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正街174号重庆大学团委,姚璐老师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艺术特长生报考"字样)

  邮政编码:400030

  汇款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正街174号重庆大学团委,姚璐老师收(汇款请注明考生姓名)

  3)报名资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一寸彩色标准照片两张

  (3)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的《重庆大学艺术特长生录取申请表》

  (4)艺术特长证明、获奖证书及复印件

  参加了北京大学艺术周、清华大学艺术冬令营观摩的考生报名:

  1)学校将派老师前往北京大学艺术周、清华大学艺术冬令营观摩,有意向的学生可按上述办法进行报名。

  2)参加了测试的学生的报名费为100元

  报名截止时间:2005年2月25日(以寄函当地邮戳为准)

  邮寄及汇款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正街174号重庆大学团委,姚璐老师收(请在信封左下角或汇款单注明"艺术特长生报考"字样)

  邮政编码:400030

  咨询电话:023-65102805(上午9点~下午5点)

  传 真:023-65111713(上午9点~下午5点)

  3)报名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要求印制清晰)

  (2)一寸彩色标准照片两张

  (3)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的《重庆大学艺术特长生录取申请表》

  (5)展示特长项目的光盘(要求录制清晰,能反映表演者的完整表演画面)

  四.测试选拔

  (一)直接参加重庆大学艺术特长生测试

  1.学校成立艺术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下设评审小组,小组成员由学校统一聘请艺术类专业教师和专家组成;

  2.评审小组统一组织测试,考生自备考试相关器材如乐器、光碟、等级证书等资料(我校可为考生提供钢琴、鼓、扬琴、号等大型乐器,但必须在报名时登记),

  3.测试时间:2006年1月21日(星期六)上午9点(暂定)

  4.测试地点:重庆大学活动中心(A校区学生五公寓一楼)

  5.测试内容:

  声乐:音乐常识、演唱(自备)、识谱

  器乐:技巧测试、演奏(自备)、即兴演奏

  6.考生通过了学校对其进行的艺术专长考核与评审后,在考生自愿的原则下,考生与学校签订协议。

  (二)参加清华、北大艺术特长生测试

  参加了清华、北大艺术特长生测试的考生将报名材料寄到我校后,由学校文化艺术考评委员会和招生领导小组综合评审。对获得重大艺术特长生资格认可的考生,我校将以书面形式进行通知,并签订艺术特长生协议。

  五.录取

  1.考生签订协议后,我校负责将考生信息上报教育部及各省招办备案,并向社会及考生所在中学公示。

  2.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第一志愿填报重庆大学。

  3.考生高考分数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区、市)的调档线下20分内(不低于重点线),方可被录取;个别条件特别优秀或学校特殊需要的考生,经学校艺术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可适当放宽标准,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的同批最低录取分数线即重点线(一本线)。

  4.被我校录取的考生,按以下办法选择专业:

  1)报考艺术,体育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相应专业考试;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徒手画测试。

  2)达到我校一级证书(包括经我校认定的北大清华一级证书)的考生,总分达到所在省的同批最低录取分数线即重点线(一本线),其高考总分上加50分后与其他考生一并安排专业。

  3)达到我校二级证书(包括经我校认定的北大清华二级证书)的考生,总分达到所在省的同批最低录取分数线即重点线(一本线),其高考总分上加30分后列入考生所在省(区、市)报考我校的考生分数名次次序中排定专业。

  其他考生由学校根据其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填报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达到该专业的要求标准。

  5.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校后自动加入重庆大学学生艺术团,参加艺术团的日常训练和演出。

  六.本办法由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3-65102805(团委)、023-65102370(招办)

  具体情况也可登陆重庆大学学生艺术团主页:www.artcqu.com查询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重庆大学团委

  二OO五年十二月一日

  点击进入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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