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2001年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
http://gaokao.eol.cn/ 来源: 2001-01-01
河南师范大学2001年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
河南师范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的高等师范院校。建校七十多年来,已发展成为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师范大学。学校以良好的教风、学风闻名全国,形成了自己的人才培养特色。在1997年的《中国大学评价》中,河南师大在全国排序第83位,进入前100名,居河南省高校第1位。
近十年来,SCI收录的我校论文数量名列全国高等师范院校第五位,连续五年居河南高校第1位。在河南省毕业生跟踪调查中,我校毕业生优秀率达93.4%,在河南省高校中名列前茅。河南师范大学音乐系自建系以来已为我省中等学校培养出一大批音乐教育专门人才。该系现有一支素质高,经验丰富,富有活力的教师队伍及管理队伍,该系注重教学管理的科学化
、规范化、制度化,近几年,先后多次承担省有关科研项目,多次举办并参加全国省、市大型文艺演出并获奖。河南师大音乐系已成为河南省音乐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
经河南省教委、河南省招办批准,2001年我校音乐类专业面向全省及部分外省区招生,并在河南省普通高校音乐专业统一考试大纲规定的范围内,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一、 专业与招生人数:学校代号(491)
专业代号 专业名称 学制、层次 招生人数 类别
90 音乐学 4年制本科 50 师范类
95 音乐表演 4年制本科 30 非师范类
二、 报名条件:
凡符合河南省招办规定的报名条件要求,持地市招办核发的“2001年河南省艺术类专业准考证”者,均可报名参加我校专业单独考试。
三、报名
考生报名时须持地市招生办颁发的“2001年河南省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交与准考证同底版免冠正面二寸照片5张,交报名费10元、报考费 100元。除钢琴外所需乐器自备。
报名时间:3月12——13日。
报名地点:河南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四、 专业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3月13——19日
2、考试办法: 分初试、复试两部分,初试合格者有资格参加复试,初试合格者的视唱成绩和加试成绩计入复试的专业总分。
3、 考试科目:
初试 视唱(40分)
主科(100分):主科科目分声乐、器乐、舞蹈,考生可根据自己专长,报其中一项。报考声乐者,选唱一首歌曲;
报考器乐者,演奏一首乐曲或练习曲;报考舞蹈者,选跳一个舞蹈作品。
加试(10分): 以声乐为主科的考生可以选器乐或舞蹈一项参加加试;以器乐、舞蹈为主科的考生必须加试声乐。
复试 乐理与音乐常识(笔试,20分)
听音记谱(笔试,10分)
主科(100分)
注:声乐考生演唱歌曲一首;器乐考生演奏乐曲或练习曲一首;舞蹈考生选跳一个舞蹈作品。
复试的歌曲、乐曲、舞蹈作品均不得与初试相同,音乐学专业与音乐表演专业的考试科目相同。
五、 文化课考试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发给“河南师范大学音乐学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凭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县(区)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招文化课统一考试。专业考试不合格的生,不寄发专业考试成绩单,可查询考试成绩。
六、 录取
录取时,我校将在省招办领导下,认真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文化课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 其它
凡报考河南师范大学音乐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河南师范大学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
咨询电话 0373-3326191 (河南师大招生办) 0373-3326385 (河南师大音乐系)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路东段148号,在火车站乘1路公交车终点站下车即到
邮编:453002
学校网址:http://www.henannu.edu.cn/
河南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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