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是在敬爱的周恩来总理的亲切关怀下于1964年创立的,是一所以外国语言文学为主体学科、以旅游管理为特色学科,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知名特色大学,是中国外语、翻译、旅游、经贸教学与研究的重要基地。
2016年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在全国范围内招收保送生,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经所在中学推荐,均可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入学考试。
一、招生条件及专业
1.招生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具有保送条件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符合保送条件的学生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2. 招生专业:
(1)外国语言文学类:
英语(复合人才培养实验班)、翻译(本硕博贯通培养实验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阿拉伯语、朝鲜语(韩语)。
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推荐的学生只能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中学所学外语为英语的考生可以填报所有专业;中学所学外语为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的考生只能分别填报相对应专业。
(2)其他类别(经济类、管理类、文学类、法学类):
旅游管理、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酒店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贸易经济、会展经济与管理、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新闻学、法学、国际政治、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
二、报名与申请办法
1、符合保送生条件的申请者须于2015年12月16日至12月29日期间,在学校招生报名系统(http://student.bisu.edu.cn/zs)中进行网上报名。我校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自制报名表。
2、申请者须认真如实填写《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16年保送生招生报名表》相关信息,确认提交后用A4纸打印,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近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表(县级以上医院),将申请者在高中阶段所获各种奖励证书的复印件整理成册,以EMS特快专递方式一并邮寄或送达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字样,推荐材料概不退还。
3、学校以收到的纸质申请材料为有效报名材料,只有网上报名未寄送纸质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9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南里1号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24;联系电话:010-65778007,65778453。
4、学校对所有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考生请在2016年1月4日至1月8日期间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考核与录取
1. 考试时间:2016年1月9日,具体时间请关注我校网站。
2. 考试科目:语文笔试、外语笔试(英语科目含听力,其他语种无听力)、口试、面试。其中语文笔试、外语笔试各150分。
3. 学校对来校参加测试考生的材料原件进行复核,并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16年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名单进行核实,确认其保送生资格。
4. 录取时我校将根据考生口试、面试成绩划定资格线,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如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若其他专业尚有计划未完成,则根据分数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不予录取。
5.我校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具有保送资格的名单范围内录取保送生,凡不在该公示名单上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学校将通过“二外招生网”对拟录取保送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报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及办理录取手续,并报教育部备案。
6. 学校在录取手续办理完毕后,将于2016年7月高考录取期间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招生监督与纪律
1. 保送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10-65778594。
2. 保送生招生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申请人及其所在中学要本着对国家、对学校、对考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此项工作,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3. 对已被学校录取,后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保送生,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保送生资格,退回原籍,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未尽事宜由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公布新的保送生政策,本简章相关规定将按最新的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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