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重点建设的“985工程”高校,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坚持精英教育,培养拔尖人才。作为教育部首批确定的22所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之一,我校2017年继续面向全国,通过多元考核,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具有学科兴趣、特长基础及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 招生类型
引领计划:顺应国家“试点学院”教育学部所设教育学专业(兼招文理类考生)人才培养改革要求,吸引和择优遴选热爱教育事业、对推动教育改革有浓厚兴趣和特长基础的优秀学生。计划招生30人。
攀登计划:择优选拔对天文学(仅招理工类考生,浙江、上海考生选考科目要求含物理或化学),或哲学、日语、俄语(均兼招文理类考生,浙江、上海考生选考科目不限)专业领域具有浓郁兴趣、特长基础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招生计划:日语25人、俄语15人、哲学27人、天文学27人。
攀登计划日语、俄语、哲学、天文学等专业入学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日语、俄语限招高考英语语种考生,可兼报;其他专业不得兼报。
二、 申请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高中阶段学业水平优秀,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自荐申请引领计划或攀登计划中的相关专业:
1、 在省级(含)以上数学、物理竞赛获奖者,以及全国信息类竞赛和科技创新竞赛获奖者,限报教育学、天文学和哲学专业。
2、 在全国英语、作文比赛获奖及具有文学、语言文化(含英语)等方面特殊才能者,限报教育学、哲学、日语和俄语专业。
3、 具有其他学科特长表现者(含有相关学科调研经历者),可报相关专业。
4、 对教育问题有浓厚兴趣和独立见解,且有相关成果者,限报教育学专业。
5、 对天文学、哲学、日语、俄语专业领域有浓厚兴趣和发展潜质者,限报相关专业。
申请者均须提交所获学科奖励或学科兴趣、特长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 考核和确定入选资格考生
学校组织专家,根据考生高中学业成绩、学科特长有关材料等对申请考生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包括多项能力测试和专家面试。考核不分文理科。学校根据考生多项能力测试60%和面试成绩40%加权形成的综合成绩,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
四、 录取规则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高考体检达到我校《招生体检实施细则》相关专业录取规定,且符合下述要求,方可录取:
1、志愿填报
对于省级招办单独设定自主招生批次的省份,考生须按省级招办的要求在自主招生批次中报考北师大。对于我校提前批次录取,且省级招办未设提前批自主招生单独批次的省份,考生须在提前批次以第一志愿第一顺次报考北师大。
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B+。
2、录取优惠
1)引领计划:报考教育学专业的入选资格考生(浙江、上海考生除外),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同科类调档线或模拟投档线下20或30分(750分制)以内、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录取控制线执行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录取。考生获得的具体录取优惠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分值为准。
浙江、上海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上40分或30分,即予录取。获得的具体录取优惠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分值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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