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选拔方式
1、资格初审
对于报名考生,我校组织专家进行初审。我校将依据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和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从考生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反映考生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及综合素质发展等综合因素,择优选拔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能力面试。
2、综合能力面试
通过我校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能力面试。
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拟发放认定资格证书不超过65个。
考生的总成绩由资格初审成绩(占40%)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占60%)组成。按总成绩优先的方式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
体质测试合格是考生获得认定资格的前提。
3、体质测试
通过我校自主招生初审进入综合能力面试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质测试。体质测试包含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引体向上(男生)/仰卧起坐(女生)三个项目,每个项目满分为100分,三个项目得分总分达到180分为合格。未参加体质测试或成绩不合格者将不能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体质测试得分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组标准为准。体质测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的总成绩。
体质测试时间与综合能力面试同一天举行。各测试项目具体时间安排在面试当天予以通知。
4、时间安排
(1)2019年4月底前,我校组织专家完成对报名考生的资格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初审合格者将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能力面试。初审合格名单及相关信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考生可同时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上查询初审结果。
(2)2019年6月9日,我校组织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面试及体质测试。
(3)2019年6月22日前,我校根据考生总成绩确定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考生可同时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上查询资格认定结果。我校也将按要求将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注:以上各时间段的工作具体要求和安排,届时详见我校本科生招生网,恕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面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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