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清华大学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开展2019年自主招生工作。
一、机构与原则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主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类型及申请条件
综合优秀且具有突出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申请学生应在国际或全国权威性高、公信力强的学科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最低申请条件应包含以下之一:
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
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省级赛区)一等奖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提高组(省级赛区)一等奖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一等奖
英特尔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四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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