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程学院
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搭建和打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成长通道,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7〕19号)、《关于印发2018年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7〕20号)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有关事宜的通知》(渝教考发〔2018〕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以下简称“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的“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和“高职专科招生”两类。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工程学院。
第四条 学校地址
南泉校区: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白鹤林16号。
双桥校区:重庆市双桥经济开发区西湖大道76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九条 学校简介:
重庆工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以工学为主,以软件、电子信息为特色,经济管理和人文艺术等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创建于2001年,2003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高职院校,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设有南泉和双桥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765亩,现有6个专业二级学院,开设有30个本(专)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在校学生15000余人。学校现有专任教师78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234人(教授49人,副教授180余人),具有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专任教师468人(其中,博士50人,硕士410余人),双师型教师560人。学校建有各类教学、实验、实习设施及一批市级科研基地,并和200余家知名企业合作建立了校外实习基地,能满足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需要。经第三方机构评估,学校近五年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平均达到95 %以上,专业对口率平均达到76%以上。
学校是中央财政支持建设院校、全国物联网技术应用人才培养基地、全国动漫游戏产业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软件产业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创意产业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重庆市众创空间、重庆市大学生微企创业孵化园、重庆市普通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第三章 招生范围及类型
第十条 招生范围:已参加重庆市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重庆市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一条 招生类型: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设置“普高类”,针对中职毕业生设置“中职类”。
(一)普高类
面向普通文理科(含艺术类考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二)中职类
1.应用型本科招生:面向对应类别的中职毕业生招生,培养全日制应用型本科人才。
2.高职专科对口招生:面向对应类别的中职毕业生招生,培养高职(专科)层次人才。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