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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2018年本科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2017-12-28
华南理工大学
作者:
关注掌上高考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依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公平公正、接受监督”的原则,特制定我校2018年本科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计划与报名条件 

  1.招收专业及计划:

  商务英语不超过75人、日语不超过25人,择优选择,宁缺毋滥。

  2.报名条件:

  申报我校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1)思想品德优秀;

  (2)获得教育部公布的具有保送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学校)应届外语类保送资格;

  (3)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申请程序 

  1.报名:申请人需在我校招生办网外语类保送生报名系统(http://222.16.4.96:8080/ispark-scut-web/)注册、填写,且需在2018年1月3日18:00之前提交并打印《华南理工大学2018年外语类保送生申请表》,并交所在中学填写推荐意见与确认盖章。

  2.确定初选名单:我校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申请人可在2018年1月5日9:00后于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3.递交材料:相关材料须于2018年1月6日报到时现场上交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所有申请材料不予退还,申请人需以A4纸按如下顺序装订:

  (1)《华南理工大学2018年外语类保送生申请表》;

  (2)中学教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高中阶段学习成绩证明(加盖中学公章);

  (3)申请人获得保送资格的证明及相关材料(加盖中学公章);

  (4)申请人综合素质档案(加盖中学公章);

  (5)申请人其他材料(如获奖证书复印件、推荐信等)。

  4.费用:我校不收取任何有关保送生招生的考试费用。

  5.考核形式与安排:

  (1)考核形式:英语笔试+英语专业面试;

  (2)报到时间、地点等:2018年1月6日下午14:30-17:30,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1号楼1216室;需携带的材料有:上述报名需递交的四项材料、学生证、二代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需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考生凭以上材料审核通过后现场发放准考证;

  (3)笔试时间、地点:2018年1月7日上午9:00-10:30,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34号楼34601-34602室;

  (4)面试时间、地点:2018年1月7日下午15:00-17:10,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4号楼4楼、5楼;

  (5)面试程序:考生现场排号后随机分配考场。

  三、录取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来自外国语中学的保送生只能选择我校语言类专业且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非语言类专业。若因申请人保送资格等原因无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或录取,责任由考生承担。

  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划定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40%、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60%)的最低分数线,并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结合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及专业,不进行专业调剂,当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将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的排序。

  确定拟录名单后我校将在招生工作办公室网上公示并通知所在中学公布,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各省(区、市)考试组织机构公示,无异议后与考生签署协议,并与有关省(区、市)考试组织机构备案并办理其他手续。协议一经签订,原则上不予更改。

  四、监督机制 

  1.我校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严防权力寻租。申请者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参加考试。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实行严格的复审制度。凡在报名、考试各环节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学校通报;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刑法修正案(九)》已将替考、请人替考、利用通讯工具传递试题及答案等行为列为犯罪行为,在此次考试中涉嫌犯罪的,我校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推荐中学应高度重视考生申请材料的审核,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照相关程序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通告,同时暂停该中学的推荐资格两年。已确认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3.考生所在中学应将我校推荐人选及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信访电话:020-87110126,020-87110195。

  五、若教育部关于2018年保送生的招生政策调整,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本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委托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对该简章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问者应在公布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再受理。

  六、联系方式 

  有关华南理工大学保送生招生政策等相关问题,请咨询招生工作办公室,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08:00-12:00、14:30-17:30。

  电话:020-87110737 传真:020-87111502

  网址: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

  邮箱:admit@scut.edu.cn

  地址:广州天河五山华南理工大学1号楼1216室

  邮编:51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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