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做好2016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军分区(警备区)司令部,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各市公安局政治部,招生办(考试院):
为高标准做好2016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的政治考核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基本条件
参加政治考核的普通中学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必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志愿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献身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在17周岁以上、20周岁以下(截止2016年8月31日),未婚。
3、身体健康,其中男生身高162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女生可放宽2厘米),无传染性疾病、色盲、红绿色弱、明显的疤痕斑痕等。
4、预测高考成绩能达到区内二本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上。
二、任务区分
(一)军区司令部、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全区招生政治考核工作以广西军区司令部为主,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协助并共同负责指导监督,同时根据情况适时派出巡视员进行巡视督察。
(二)军分区(警备区)司令部、市公安局政治部及招生办(考试院)。军分区(警备区)司令部负责指导监督所属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开展政治考核工作,并收集、汇总、上报本区《政治考核表》和相关信息。市公安局负责指导监督所属县(市、区)公安局做好考生的政治考核工作。市招生办(考试院)在军分区(警备区)司令部协助下负责本区《政治考核表》发放工作。
(三)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公安局、招生办公室。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县(市、区)公安局政工部门、招生办公室组成联合考核组,负责将《政治考核表》分发到有关中学,具体组织实施政治考核工作,并收集、汇总、上报本县(市、区)《政治考核表》和相关信息。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协助县(市、区)政治考核联合考核组做好本辖区报考对象相关的政治考核工作。招生办公室在人民武装部的协助下负责本辖区《政治考核表》的发放工作。
(四)各中学。各中学负责领取、发放《政治考核表》,组织志愿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的报考对象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收集汇总后送交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并协助县(市、区)政治考核联合考核组做好本校报考对象相关的政治考核工作。
三、组织实施
全区军队院校和国防生的报考对象的政治考核放在高考划线之前进行,时间为5月31日至6月20日。
(一)发放《政治考核表》。5月31日至6月4日,军区招生办公室通过军分区(警备区)司令部、市招生办(考试院)将《政治考核表》电子版下发到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和招生办公室,由各军分区(人武部)自行打印(A4纸正反面打印);人民武装部配合招生办公室根据辖区内有关中学情况有重点的将《政治考核表》分发到学校。报考对象也可到人民武装部领取或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下载《政治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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