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考试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科学选拔和培养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多样化、创新型优秀人才,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我校2018年继续面向贵州省实行自主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办学定位制定本简章,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组织机构和原则
在学校招生委员会指导下,在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校招生办公室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阳光工程”招生的各项规定,坚持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的原则。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1、招生计划80名,该计划单列,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调整各类别的文、理科专业计划。
2、自主招生考生,可根据自身学科特长在同科类对应专业中自主选择填报一类适合自身发展的专业。其专业如下:
专业类别 |
包含专业 |
生源科类 |
A类 |
土木工程、城乡规划、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理科 |
B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统计学 |
|
C类 |
金融学、会计学、电子商务 |
文、理科 |
D类 |
汉语言文学、法学、新闻学 |
三、报名条件及相关要求
具有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政治思想好,品德好、创新能力强,具有学科特长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贵州省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或文学、电子、演讲、辩论、创新等省级以上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
2、公开发表作品、论文或著作者;
3、综合素质优秀且具有相关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3月23日—2018年4月4日
2、网上报名流程: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按相关提示,进行网上报名。
(1)考生根据《申请表》内容填写完毕后,下载打印该表格,考生本人签名,由所在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
(2)考生须围绕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创新潜质和学科特长等方面提供以下材料:
①考生学籍所在中学(往届生可到原毕业中学办理)出具的考生个人思想品德方面的鉴定材料(加盖公章);
②考生个人自荐报告(内容包括本人高中阶段的成长经历、个性特点、学科特长、取得的成果及今后的发展方向等,不少于800字,请用钢笔书写);
③考生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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