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6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报名
1.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15]26号)执行。
2.报名范围
⑴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
⑵参加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考生;
⑶参加保送生等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
⑷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
⑸参加经教育部和省批准的高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
⑹其他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或备案的考生。
报考各高校少年班的考生,须按学校当年少年班招生简章办理资格审核等相关手续,待相关高校确定合格名单后,我省再行单独组织报名。少年班考生只能参加相关高校少年班录取。
3.报名条件
⑴符合下列条件且户籍在我省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按教育部要求,拟报考国家、高校和地方三个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户籍地报名。具体事项将按照教育部2016年规定另文部署。
②普通高校对口招生报名资格: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综合高中的职业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其中,旅游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⑵随迁子女报名资格:
在我省就业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除户籍不作要求外,必须符合我省其他报名条件,且在父母经常居住地(我省境内)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含)以上连续就学记录和学籍(不含高中毕业后复读时间)。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