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文件精神,2016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
一、招生对象
拥护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高尚、学习成绩优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综合素质优良的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2016年自主招生计划招生100人,纳入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
三、报名条件
申请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近三年,下同)获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一、二、三等奖;
2.高中阶段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可持续发展能源、工程、环境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
3.高中阶段获学科学会组织的全国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省级赛区一等奖;
4.高中阶段获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一、二、三等奖;
5.高中阶段在计算机、机器人、机械、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等学科的理论研究或科技创新方面具有突出特长,并取得一定成果,或数学、物理、化学单科期末考试成绩学年排名前1%两次及以上;
6.高中阶段获作文、英语竞赛省级一等奖以上或语文、英语单科期末考试成绩学年排名前1%两次及以上,或在经济、管理等方面开展创新性研究或研究性学习并取得一定成果。
符合条件的考生根据专业填报条件,结合自己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兴趣爱好,从以下专业类别中选择专业志愿,限报5个专业。具体类别如下:
序号 |
类别 |
模块包含专业(类) |
填报条件 |
拟招收人数 |
1 |
特色专业 |
船舶与海洋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水声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水声)、核工程与核技术、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 |
符合报名条件1、2、3、4、5的理科生 |
25 |
2 |
理工专业 1 |
土木类、航空航天类、能源与动力工程、轮机工程、自动化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类 |
25 |
|
3 |
理工专业 2 |
工程力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科学与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25 |
|
4 |
文管专业 |
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金融学、经济学、公共事业管理、英语 |
符合报名条件的理科生 |
15 |
5 |
文科专业 |
法学、社会学、思想政治教育、英语 |
符合报名条件的文科生 |
10 |
注:拟招收人数上限100人,招收总数及各类别拟招收人数将视报名情况及生源质量进行适当调整。专业体检受限事宜,请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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