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选拔流程
(一)网上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3月31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添加我校志愿,并按系统提示,在相应栏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材料,报名信息或报名材料填写不符合要求或不完整,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1.根据报名条件,结合申请考生报名材料及推荐人推荐材料,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进行审核、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
2.2017年4月底前在报名平台公布初审合格考生名单。
(三)确认考试
确认时间:2017年6月9日-6月12日
初审通过考生应根据学校初审合格考生名单中的学科考核意见,确定学科考核环节的考核科目或方式。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6月9日—6月12日
确认考试的考生通过报名平台缴纳报名费。根据黑龙江省省教联〔2007〕1号文件,我校自主招生测试报名费为200元/人。缴费成功考生可于6月13日通过报名平台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
(五)学校考核
考核时间:2017年6月15日
考核环节:学科考核、素质考核
1.学科考核
根据考生选定的考核内容,以笔试形式考核具有数学、物理、化学等学科竞赛获奖或单科成绩优异考生的单一科目。
以面试形式考核获得应用类竞赛或实物类成果的考生。
2.素质考核
以面试形式考核考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综合素质、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等方面。
注:我校不提供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
(六)结果公布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核结果,确定2017年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名单及录取优惠等级,录取优惠等级分为A、B、C三级,其中A级考生比例不超过每个学科或类别合格考生的30%。
2017年6月20日左右,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获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及专业。2017年6月22日左右在报名平台公示获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及专业。
五、录取办法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并经省级招办及教育部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必须在生源地相应批次(具体要求以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为准)报考我校。学校按如下办法录取:
优惠等级 | 条件 | 录取政策 |
A级 | 凭报名条件1且通过测试或测试优秀的考生 | 高考成绩(投档成绩,下同)达到所在省(区、市)一本录取控制线或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予以录取。 |
B级 | 测试良好的考生 | 1.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10分,予以录取;2.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予以录取;3.其他省份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一本录取控制线,且不低于我校模拟投档线下40分(江苏考生线下20分),予以录取。 |
C级 | 测试合格的考生 | 1.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予以录取;2.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30分,予以录取;3.其他省份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一本录取控制线,且不低于我校模拟投档线下20分(江苏考生线下10分),予以录取。 |
说明: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江苏省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A和B。
六、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
1.学校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按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加强初审和测试的组织与管理。通过专家组初审确定初审合格名单。面试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3.考生本人应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申诉,监督、申诉电话:0451-82519612。
七、本招生简章由哈尔滨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办公地址:哈尔滨工程大学主楼505室
联系电话:0451-82519740 传真:0451-82533070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b.hrbeu.edu.cn
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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