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
二、招生计划
我校面向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开展本科自主招生,自主招生计划总数为58人。
表1.自主招生专业组
专业组 |
所含专业 |
招生计划 |
自主招生专业组 |
*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心理学 |
每省每专业招生计划数不超过1人 |
统计学、材料物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每省每专业招生计划数不限 |
注:标*的专业为我校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师范专业,学生毕业后可选择从事教师职业,也可选择继续攻读研究生,或选择从事其他职业。
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时,只需填报自主招生专业组。对于我校自主招生考试入选考生,须在高考志愿中填报自主招生专业组所含具体专业;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填报专业及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要求(以高考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否则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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