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类别 |
可填报专业类(专业) |
专业类所含专业(入校后可选专业) |
填报说明 |
浙江、上海考生选考科目要求 |
学科特长·生物类 |
临床药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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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须填报3-4个不同的专业类(专业)志愿 |
化学 物理 |
药学(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拟录取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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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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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类(生物技术与海洋药学方向) |
生物技术 |
化学 生物 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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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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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生物 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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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学类 |
中药学 |
化学 生物 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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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与制药类 |
制药工程 |
化学 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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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特长·化学类 |
药学(基础药学理科基地)(拟录取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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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须填报1-4个不同的专业类(专业)志愿 |
化学 物理 |
药学类 |
药学 |
化学 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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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学类 |
中药学 |
化学 生物 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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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与制药类 |
制药工程 |
化学 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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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特长·数理类 |
药学(基础药学理科基地)(拟录取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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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须填报2-4个不同的专业类(专业)志愿 |
化学 物理 |
中药学类 |
中药学 |
化学 生物 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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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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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生物 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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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与制药类 |
制药工程 |
化学 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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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特长·信息类 |
药学类 |
药学 |
考生须填报1-2个不同的专业类(专业)志愿 |
化学 物理 |
经济管理试验班(医药方向)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不限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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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特长·英语类 |
英语(医药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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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须填报1个专业类(专业)志愿 |
不限科目 |
创新潜质·A类 |
药学(基础药学理科基地)(拟录取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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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须填报3-4个不同的专业类(专业)志愿 |
化学 物理 |
药学类 |
药学 |
化学 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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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药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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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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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学类 |
中药学 |
化学 生物 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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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拟录取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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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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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类(生物技术与海洋药学方向) |
生物技术 |
化学 生物 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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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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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生物 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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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与制药类 |
制药工程 |
化学 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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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潜质·B类 |
经济管理试验班(医药方向) |
药事管理 |
考生须填报2个不同的专业类(专业)志愿 |
不限科目 |
英语(医药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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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科目 |
以上未作人数说明的专业类(专业),拟录取人数根据入选考生志愿填报情况确定。
四、招录程序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2017年3月22日-4月12日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zzbm,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报名(报名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二)学校遴选师德师风正、业务水平高的教授组成自主招生专家组,按照“两批次,三独立”(即报名材料须经过普遍审核和抽样审核两个批次,每份材料均由三名不同的专家独立形成审核意见)的程序,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过程中将加强对证书、专利、论文的审核;加强对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材料的考察;在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上,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申请考生适当倾斜。4月30日前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在中国药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者,经核查属实,学校将取消考生考试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
(三)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测试:
1.报到时间、地点:
2017年6月11日,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
2.测试时间、地点:
2017年6月12日,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
3.测试科目: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测试,考生根据报考类别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测试;
4.测试形式:学科特长·生物类、学科特长·化学类、学科特长·英语类、创新潜质·A类、创新潜质·B类为面试;学科特长·数理类、学科特长·信息类为笔试;
5.测试费:根据苏教财﹝2007﹞89号、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文件规定,测试费60元/生;
测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环节将随机安排评委和考生考场,具体考试确认、报名缴费、测试安排等事项将在报名系统和我校本专科招生网另行通知。
(四)学校根据“分类认定,按分排序”的原则,确定入选考生名单、专业和优录类别,优录类别分为优录一和优录二,优录一为各类别成绩排名50%之前(含)的入选考生,优录二为各类别成绩排名50%之后的入选考生,入选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自主招生计划数的2倍。
(五)学校6月22日前将入选考生名单、入选专业类(专业)和优录类别在中国药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者,经核查属实,学校将取消考生入选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
(六)高考成绩公布后,请入选考生登录我校本专科招生网“相关下载”栏目下载、填写《中国药科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考生高考成绩及志愿回执》,并按要求将回执回复至招生办公室。
(七)录取结束后,学校将录取考生名单、专业类(专业)在中国药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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