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招生制度改革,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经研究,我校将开展2019年自主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1.招生范围:具有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
2.报考条件:具有崇高的理想信念、优良的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提出申请:
A. 全国高中数学联合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
B. 其他具有突出学科特长或在航空航天领域具有创新潜质并且能提供高中阶段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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