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国家“111计划”、“卓越计划”入选高校,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所由国家创办的高等药学学府,是我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学校设有药学、中药学、生物学三个一级学科博士点,药学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获评A+,位列全国第一档;中药学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生物学学科入选江苏高校优势学科三期立项建设学科。药理与毒理学、化学、临床医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4个学科领域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前1%。学校省级以上品牌、特色、重点专业覆盖率达76%。
学校地处南京,始建于1936年,秉承“精业济群”的校训精神,以“培育药界精英、研发普惠良药、贡献幸福生活”为使命,以“办最好的药学教育”为目标,为国家培养了10万余名高素质药学专门人才以及大批医药产业领军人物。
经教育部批准,中国药科大学2019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区、市)关于自主招生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选拔和培养药学拔尖创新人才需要,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领导机构
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具体工作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报名条件
具备2019年高考报名资格,品德优良、身心健康且满足以下条件的理科考生可报考我校自主招生:
高中阶段获得中国科协举办的五项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全国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全国决赛获奖者;
说明:
1.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以上各类别申报材料上传;
2.考生报名时除提供证书外,还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获奖信息公示网址、公示截图、获奖文件等);
3.考生本人和所在中学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
4.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不受上述文理科限制,但需满足相应专业类(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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