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江西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条件
(一)有本省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符合第(一)条所列条件,且具有江西省高中阶段一年以上(截至2016年9月)学习经历并取得学籍的可申请报名。
(三)在江西省定居并符合第(一)条所列条件的外国侨民,可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申请报名。
(四)中专学校跨省招收的三年制毕业生、民办中学跨省招收具有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学籍的学生符合第(一)条所列条件的可申请报名。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的考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由外省迁入江西省的集体户口截止2016年9月未满两年的人员(具有江西省高中或中专三年学籍的除外)。
(六)不受理在本省或外省借考的考生申请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7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1日8:00—17日18:00,逾期不报。考生申请报名与信息采集的具体时间由各县(区)招考办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布,应安排在网报之前启动。
本省户籍在省外就读的随迁子女错过报名时间的,可凭就读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直接到户籍所在县(区)招考办申请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5日。
三、报名地点
(一)高中(中专)应届毕业生可在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区)(执行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划分的行政区域)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申请报名,往届毕业生在毕业学校的县(区)或户籍所在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名点申请报名。
(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直接到学籍或居住地所在县(区)招考办申请报名,外国侨民到定居地或学籍所在县(区)招考办申请报名。
(三)符合国家专项、高校专项、苏区专项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在规定实施区域内的县(区)报名才能认定其相关资格。
四、报名方式
所有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包括参加保送,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艺术团,运动训练与民族传统体育单招,少年班,高职单招,残障考生单招,中专学校技能竞赛获奖学生免试入学等特殊形式招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采集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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