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称: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性质:普通民办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罗亭镇 邮编:330041
联系电话:0791-83792888 传 真:0791-3792364
网址:http//www.aheadedu.com E- mail:aheadedu888@126.com
办学条件: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并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首批35所示范性软件职业学院之一。由中国软件百强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先锋软件集团联合国家外专局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等单位共同创办。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7391人,占地面积1732亩,已办证886.59亩,校舍建筑面积22.6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为14.95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64.8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206万元,校内建有4栋实验实训大楼、53个实验实训室及研发中心。依托先锋软件公司等国内外软件企业,建有31个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开设了24个热门专业方向,从事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网络管理、信息安全、电子商务、VR虚拟技术等IT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 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
第四条 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五条 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高职招生政策,讨论决定高职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 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招生相关各省的招生工作组。招生工作组协助招生办公室,在招生各省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报考、录取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
第八条 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高职生招生培养,将按照小规模、高质量、有特色的原则,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规模,统筹考虑招生省份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九条 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严格按照要求具体实施进行。
第十条 高考录取时按考生报考志愿顺序进行。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本省的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调档要求的情况下,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梯度志愿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按照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人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放开民办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第十二条 我校设有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助学金、勤工助学为辅的资助体系。
第五章 招生专业
序号 |
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1 |
电商管理学院 |
610211 |
信息安全与管理 |
|
2 |
630601 |
工商企业管理 |
|
|
3 |
630302 |
会计 |
注册会计师(合作班) |
|
4 |
630302 |
会计 |
普通班 |
|
5 |
630701 |
市场营销 |
|
|
6 |
630903 |
物流管理 |
|
|
7 |
660201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
|
8 |
670202 |
商务英语 |
涉外旅游管理 |
|
9 |
670202 |
商务英语 |
涉外酒店管理 |
|
10 |
630801 |
电子商务 |
电商运营 |
|
11 |
电商美工(合作班) |
|||
12 |
电商网页设计(合作班) |
|||
13 |
软件工程学院 |
610205 |
软件技术 |
web软件设计 |
14 |
移动互联网开发技术 |
|||
15 |
软件测试技术 |
|||
16 |
网络游戏开发 |
|||
17 |
UI设计(界面设计) |
|||
18 |
大数据营销(合作班) |
|||
19 |
560309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合作班 |
|
20 |
610208 |
嵌入式技术与应用 |
物联网与人工智能 |
|
21 |
数字媒体艺术学院 |
610207 |
动漫制作技术 |
普通班 |
22 |
610207 |
动漫制作技术 |
合作班 |
|
23 |
650103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普通班 |
|
24 |
650103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合作班 |
|
25 |
650111 |
环境艺术设计 |
室内设计 |
|
26 |
650111 |
环境艺术设计 |
合作班 |
|
27 |
670411 |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
网娱电竞方向(合作班) |
|
28 |
650104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普通班 |
|
29 |
互联网艺术制作(合作班) |
|||
30 |
网络工程学院 |
5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
31 |
540502 |
工程造价 |
|
|
32 |
600606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
|
33 |
6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
|
34 |
610301 |
通信技术 |
|
|
35 |
6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云计算 |
|
36 |
540404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
|
37 |
610119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
|
38 |
信息技术学院 |
630801 |
电子商务 |
合作班 |
39 |
610205 |
软件技术 |
合作班 |
|
40 |
6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虚拟现实技术 |
|
41 |
6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虚拟现实技术(合作班) |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