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保送生招生工作管理,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2016年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申请程序
1.填写申请表:请点击《 大连海事大学 2016年保送生申请表》进行下载,并按表格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2.邮寄书面申请材料:
(1)内容要求
①《 大连海事大学 2016年保送生申请表》。
②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作品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③考生所在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
④考生所在高中阶段各年级期末考试各科原始成绩单及排名。
⑤手写《个人自荐信》(说明报考我校的原因、本人特长特点、参加课外活动情况、今后自我发展规划和想法等)。
(2)装订要求。以上材料均需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请考生将所有申请材料按①—⑤的顺序装订成册(A4纸大小),在左上角装订,无需另加封皮或包装。
(3)邮寄要求。所有申请和推荐材料请以快递方式邮寄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保送生材料”字样,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做好备份。邮寄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 大连海事大学 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16026。材料邮寄截止时间:2016年1月10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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