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

国家重点学科
高考分数线
内容推荐
在线答疑
内容推荐
宁夏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2018-05-14
宁夏教育考试院
作者:
关注掌上高考


  三、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6.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

  7.体检工作由考生报名所在县(市、区)招生工作委员会会同当地卫生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须指定本县(市、区)条件较好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承担体检任务,非指定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要选派思想政治好、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较高的医务人员承担体检工作任务。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的医生担任。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须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考生体检做出相应的、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体检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掌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按照体检工作程序,认真做好体检工作;要把握好体检要求、项目要完整,防止偏宽、偏严、错检、漏检以及结论不准确等现象的发生。体检结论必须准确规范、书写清楚,所有体检项目须由主检医师签字确认,体检表须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不得涂改。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如发现有隐瞒严重病史,不符合高校各专业体检指导意见的,即使已被录取,入学复查后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集中体检工作结束后,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须对考生体检表进行检查验收,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检查结果为A类(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的考生,并要求考生签字确认。

  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体检表,按规定时间送宁夏教育考试院扫描电子化。5月1日后,考生须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普通高考入口查看本人体检表,如对本人的体检结果有疑义,并要求复检的考生,由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组织考生到体检医院复检,并告知考生体检结论;如考生经复检后再要求检查的,由县(市、区)体检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宁夏教育考试院,经批准后在指定的终检医院进行终检。复检、终检工作5月20日前结束,5月20日后不再受理考生的复检、终检申请。高考前,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取回体检表连同体检化验单装入考生档案袋中。

  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体检中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于考生要取消其报考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8.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参照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的考生身体条件要求,并根据本人的体检状况选报志愿。

  9.负责体检的单位除按规定收取考生体检费外,不得再收取其它费用。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热门推荐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