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招生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曲阜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曲阜师范大学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曲阜师范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名称:曲阜师范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46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八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曲阜师范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九条 办学地点:
曲阜校区:山东省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
日照校区:山东省日照市烟台路80号。
第十条 学校概况
曲阜师范大学创建于1955年,山东省高等教育应用型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建校60年来,为社会培养输送了19万余名合格毕业生,为山东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5个、博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2个,博士招生专业34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22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2个,硕士招生专业118个;本科招生专业85个,形成了涵盖文、理、工、法等10大学科门类的学科专业体系。学校设有23个教学学院,28个研究所;建有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强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级重点学科18个;建有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山东省政府在我校设有7个省部级研究基地。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2071人,专任教师1306人,其中教授229人,副教授453人;现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5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家和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7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8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25人,全国模范教师5人,全国优秀教师5人,重点学科首席专家5人,山东省高校中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18人,凝聚了一支高层次的人才队伍。学校现有本科生32423人,博士、硕士研究生3508人。
学校占地2653.41亩,校舍建筑面积102.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额13.13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94亿元,图书馆藏书365.78万册。学校是原国家教委首批公布的200所招收外国留学生的本科院校之一,与52所国外高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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