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鲁东大学2016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鲁东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鲁东大学;学校代码:10451。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七条 办学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
第八条 学校简介
学校坐落在“中国最佳魅力城市”——烟台,是一所以文理工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重点建设高校。2012年,成为首批“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单位。2014年,获批教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原文化部部长、著名作家王蒙评价鲁东大学“人杰校灵”。
【文化传承】 学校于1930年始建于具有悠久历史文化的千年古县莱阳,历经山东省立第二乡村师范学校、胶东公学、莱阳师范学校、莱阳师范专科学校、烟台师范专科学校、烟台教师进修学校、烟台师范学院等历史阶段。2001年,原直属山东省交通厅、建校于1978年的山东省交通学校并入。2006年,学校更名为鲁东大学。八十余年来,学校始终同中华民族争取独立、自由、民主、富强的进步事业同呼吸、共命运,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以吴伯箫、臧克家、何其芳、罗竹风等为代表,一大批名师先贤在这里弘文励教。经八十余年之发展,学校秉承“厚德、博学、日新、笃行”的校训精神,砥砺耕耘,开拓进取,孕育形成了“求是至善、尚实致用”的校风,这一切融汇成一种巨大的内在精神力量,成为学校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动力之源。
【办学条件】 学校依山傍海,环境优雅,湖光山色,四季常青,是省级花园式单位和文明校园。校园占地236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102.9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6.59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62亿元。拥有数字化语言文学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计算机基础、数字化语言文学、生物学等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生物学、化学等23个省级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图书馆藏书237.2万册、电子图书433万种。在校生30000余人,其中各类博士和硕士研究生1700余人、普通本专科生28000余人、外国留学生8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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