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2016年招生工作,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6年山东体育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三条 学校名称:“山东体育学院”,学校代码:“10457”。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山东省体育局、山东省教育厅。
第六条 办学地点:济南校区(济南市世纪大道10600号)、日照校区(日照市东港区山东路685号)
第七条 学校简介:山东体育学院是山东省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体育院校,始建于1958年,1983年和2003年先后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学士和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5年6月和10月,先后获全国首批体育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资格和体育硕士一级学科授予权。
学院总占地面积2060余亩,建有济南、日照两个主要校区,校舍总建筑面积56.01万平方米,拥有室内体育场馆41个,室外训练场46个,其中投资额超过千万元的有标准50米游泳馆1个、田径场1个;其它大型综合训练馆12个,室内专项训练馆9个,标准400米塑胶田径场4个,人工草皮足球场3个。全院固定资产总值为62482.1万元,仪器设备总值7515.44万元。建有13个实验室,134个校外实习基地;图书馆馆藏文献量(纸质类)69.44万册,中外文期刊(纸质类)600种;数字资源47276.36GB,电子图书3000GB。
学院目前设运动系、体育系、武术系、运动基础科学学院、体育社会科学学院、体育艺术系、政治理论课部、研究生部、继续教育部等9个教学单位。全日制本科教育设体育教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人体科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特殊教育、英语、舞蹈表演、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心理学、教育技术学、体育经济与管理、运动康复、表演、舞蹈编导、休闲体育、健康服务与管理18个招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设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人文社会学、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学4个专业;博士研究生为联合培养,设水上运动装备工程和体育教育训练学2个专业。有体育教育训练学“泰山学者”1名、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名、全国优秀教师7名、省级优秀教师5名、博士生导师4名、硕士生导师55名。截至2015年9月,全院各类在校生7625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62名、非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35名,本科生736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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