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针对考生提交的学科特长有关材料、高中学业成绩等进行审查,根据考生特长和培养潜质等,择优确定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招生网站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我校不再安排电话或书面通知;公示无异议者方可参加我校自主招生选拔测试。
2.选拔测试:我校现场选拔测试包含体质测试和学科特长考核。
(1)体质测试:参加选拔测试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体质测试。体质测试内容为50米跑、立定跳远、掷实心球任选一项,相关要求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
(2)学科特长考核:初审通过的考生将按照考生报名时选择的面试方向(数学、物理、化学、语文、英语和创新潜质6个类别中任选其一)参加测试;学校将根据考生所选面试方向分组对考生进行选拔测试。
(3)体质测试成绩不计入选拔测试总分,但体质测试成绩不及格者视为选拔测试结果不合格。体质测试成绩及格者,其参加我校学科特长考核的成绩记为我校现场选拔测试的最终成绩;体质测试不及格者,其参加我校现场选拔测试的成绩记为0分。
3.资格认定:学校本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依据学科特长考核结果确定各面试方向获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名单。
4.结果公示:获得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名单(包括考生所提交的竞赛证书名称等内容)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开并报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五、填报志愿
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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