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多元化的人才选拔模式,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西北大学2018年继续面向陕西省,通过综合素质考核等方式,自主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领导机构
西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由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程序规范、办法公开、结果公示。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8年,西北大学面向陕西自主选拔70人,招生专业涵盖7个专业(类):
理工类:生物科学类10人 数学类 5人 物理学类5人
地理信息科学5人
文史类:汉语言文学30人 历史学类10人 哲学5人
三、申请条件
具有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理想信念坚定,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注:以上证书、奖项、论文、作品、著作等材料均于2018年3月26日前已获得或已出版见刊。以理科第4条,文科第3条作为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同时寄送社会团体或专家(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实名推荐材料,推荐内容要能够证明该考生的学科特长和专业培养潜质,推荐人或推荐单位须对其所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由社会团体推荐的材料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由专家个人推荐的材料需专家本人签字,并附专家所在单位对其专家资格认定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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