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春季考试招生 )
一、学校全称
上海商学院
二、就读校址
奉浦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奉贤区奉浦大道123 号。
三、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商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商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纪检监察机构,监察室负责学校招生的监察工作。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18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 |
层次 |
学制 |
计划数 |
工商管理 |
本科 |
4年 |
40人 |
酒店管理 (国际酒店集团订单班) |
本科 |
4年 |
40人 |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7〕56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18年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所有被录取新生入校后,还须经我校复检,若复检不合格,则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1)2月27日-28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
(2)3月1日,我校按专业,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的比例划定自主测试资格线(如遇总分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并向社会公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 zsw.sbs.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自主选择测试时间和地点(具体登录时间详见上海商学院2018年春季招生面试实施方案)。
(3)3月10-11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和我校自主测试资格线且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确认选择面试时间的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测试。
我校自主测试为面试,内容由我校根据学校及专业特点确定,包括综合素养、语言能力、职业适应性测评等。面试中将参考使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专业兴趣、志愿服务、创新实践等情况纳入面试考察并给予成绩评定。总分为150分。针对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学校将设置相应的考察要求进行评定,详见面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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