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选拔考核
1.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报考条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初审合格名单将在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高考阳光平台进行公示。初审合格考生所提交的竞赛证书的名称、内容将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
2.考生确认:
初审合格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在2019年5月15日前网上缴纳自主招生选拔录取报考费人民币柒拾伍元(¥75)(收费依据:上海市财政局和上海市物价局公布的《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4年版)》第79条)。付费成功后,考生可于2019年5月18日后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无准考证和身份证者不得参加学校考核。未于规定时间内付费成功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
3.学校考核:
考核时间暂定为2019年6月中旬,确切时间、地点及相关说明等见准考证和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告。
考核内容分为专业能力考核和体育测试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采用面试形式。体育测试科目为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测试结果作为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的参考。
参加我校自主招生体育测试的考生,均须自行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于测试当天提交保险单据原件。
考生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质测试的,须填写《华东师范大学自主招生免体育测试申请表》(见附件2),并于6月1日前将申请表扫描件、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扫描件、所在中学出具的考生体质情况达教育部相关要求的证明(须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我校招办邮箱(ecnuzsb@vip.163.com),经我校审核通过后可免予参加体育测试。考生在面试报到时须携带以上相关原件备查。
4.确定资格名单:
学校根据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参考体育测试成绩,结合专业志愿情况,确定入围资格考生名单、专业和相应的优惠政策,若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我校将进行专业调剂安排。
入围自主招生资格名单考生的优惠政策原则上为:
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成绩分别要求高出所在省份自主招生录取控制线30分、40分;
其他省份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份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不低于一本线。
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线参考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自主招生录取控制线。对我校只有提前批招生计划的省份,学校最终模拟投档线参考我校提前批投档线。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及以上。
入围资格名单、专业及优惠政策将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并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为准。
5.高考录取:
入围我校自主招生资格名单的考生可参加由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安排的自主招生高考志愿填报;未填报华东师范大学志愿的考生作放弃自主招生资格处理。
学校最终将根据公示的自主招生资格名单、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提供的填报志愿名单和考生2019年普通高考成绩情况,依据自主招生优惠政策与专业进行录取,录取结果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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