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20号)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招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77号)精神,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我院2018年继续开展单独招生工作,为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一、本章程适用于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
1.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
3.学院教职工凡有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三、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院纪委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830-3150185。
第二章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学校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主管部门是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一所国家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
三、学校部颁代码:12637;四川招生代码:5172。
四、办学地点:四川省泸州市瓦窑坝路66号,未在任何地方开办分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
二、学院成立院长为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三、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具体职责如下:
1.录取工作组:负责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
2.考务工作组:负责提取试卷,协助试卷保管,负责考场设置、准考证打印、文化考试(笔试)、综合测试(技能测试、面试)、阅卷等工作。
3.保障工作组:网上及现场收取报名费;安排校内志愿者,报到流程引导,报名现场秩序维持;安排协调现场报名和考试现场学校整体宣传布置;负责学院网络维护和安全;负责水、电、食堂、医疗等后勤保障工作。
4.安全保卫组:负责押运试卷、保管试卷、阅卷、登分、报名、考试等过程安保工作。
5.监督工作组: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并督促运行,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对象、招生专业与计划
一、申请报名的考生须是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已参加2018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取得报名号的考生。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3.以下专业对考生有特殊要求,请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注意:
根据行业要求,色盲、色弱者请慎报以下专业:应用化工技术、环境工程技术、工业分析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精细化工技术、石油化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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