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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科技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
2018-02-27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
作者:
关注掌上高考

   为了保证我院单独招生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加快推进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深化高职院校招生改革,更好地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高技能人才,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实践能力强的优秀学生和特殊人才,经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批准,2018年我院将继续面向全省开展单独招生工作。为保证顺利完成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7〕77号)文件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院单独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070、在川招生代码:5186)。
  英文译名:UniversityForScience&TechnologySiChuan
  2、学院简介:四川科技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医学、教育学、艺术、文学等多学科综合发展的全日制、综合性、应用技术型普通高等院校,面向全国统一招生,在校生规模近17000人。学校秉承“修德、技精、勤思、协作”的校训,围绕“习术立业,中西合璧”的教育理念,践行“用明天的主流技术培养今天的人才”的宗旨,在“倾力打造东方加州理工学院”办学愿景的指引下,着力培养具有科学精神和科技情怀的“全链条”工程师和具有产业全局视野的高端应用型人才。2017年6月,学校被四川省人民政府纳入“十三五”本科高校规划。
  3、学院的举办者及主管部门:举办者为成都深蓝卓越教育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管部门为四川省教育厅
  4、办学地址:天府校区:天府新区视高经济开发区花海大道大学路1号
  5、层次:高职专科
  6、办学性质:民办
  7、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
  8、办学形式: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9、学习年限:三年
  10、报考条件:符合2018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并已办理四川省普通高考报名手续,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普高、职高(含中专、职高、技工校)考生。
  二、组织保证
  1、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2、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考务工作小组、招生录取小组、安全保卫与综合服务小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各项日常工作。
  3、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纪检监督,保证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4、在单独招生录取过程中,学院设立考生来信、来访及违规举报接待办公室,负责受理考生提出的有关问题或举报。
  三、招生计划分配及调整原则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1.招生计划分配总体思路
  积极响应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职教育发展的政策规定,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学院办学定位,稳定招生规模,聚焦内涵发展。
  2.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坚持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原则,积极扩大区域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急需和就业前景看好的专业的招生计划,适当调减或停止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的专业的招生计划。坚持“按需求定发展,以条件定规模”的原则,根据社会需求和学院现有的办学资源(专业布局、教学条件、师资等),确定专业招生规模。
  3.专业计划调整原则
  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不平衡,学院可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未被录取考生,可根据考生类别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单独招生未完成计划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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