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4号)等文件精神,电子科技大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本着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的原则,开展2019年自主招生工作。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自主招生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入选名单,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选拔对象
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身体健康,符合高考报名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理科(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不分文理)高中毕业生。
报名条件:
1.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奖名单须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包括: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数学冬令营)(中国数学会主办);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
(3)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中国化学会主办);
(4)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
(5)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
2.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获奖名单须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包括:
(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中国数学会主办);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中国物理学会主办);
(3)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会主办);
(4)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
(5)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赛区)(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
特别说明:
(1)考生须在高中阶段获得上述奖项,并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上述奖项的证书。
(2)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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