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生计划
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计划为140人,不做分省计划。各专业(类)招生计划见下表:
招生名称 |
报名类型 |
报名条件 |
专业(类)名称 |
招生计划 |
电子科技大学 |
A类 |
满足条件1 |
可任选理工类招生专业,入校后可直接进入所在学院的拔尖创新人才特殊培养计划(但若选择“成电英才计划拔尖创新人才实验班”,则限报名条件1中的数学、物理、信息学竞赛) |
10 |
B类 |
满足条件1或条件2 |
电子信息类(信息与通信) |
7 |
|
计算机类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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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航天类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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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类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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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按大类招生)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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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学工程类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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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试验班(管理与电子工程复合培养)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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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试验班(电子工程类)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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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试验班(新材料、新能源与电子化学)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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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试验班 (智能制造、机器人、电气信息)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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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试验班(光电信息+)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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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试验班(智能制造、人工智能)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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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试验班(电子信息与地球科学复合培养)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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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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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 |
C类 |
满足条件1或条件2 |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
5 |
软件工程(按大类招生)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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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类 |
满足条件1或条件2 |
电子信息类(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 |
9 |
|
电子信息类(中外合作办学)(通信工程) |
9 |
备注:
(1)“电子科技大学”各报名类型面向全国招生,对于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浙江、上海)的考生,填报专业须在我校已公布选考科目的专业范围内;“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C类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十六个省市招生;“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D类面向北京、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十四个省市招生。
(2)若招生专业名称有调整,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2019年招生专业名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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