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4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
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计划数为169人,具体专业及人数见下表:
招生专业(类) |
包含专业 |
招生计划数 |
金融学类 |
金融学、金融工程、信用管理 |
10 |
保险学 |
6 |
|
保险学(财务与会计双语实验班) |
5 |
|
保险学(精算双语实验班) |
5 |
|
金融学(证券与期货方向) |
5 |
|
经济学(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班) |
5 |
|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院) |
会计学(大数据方向)、财务管理(大数据方向)、审计学(大数据方向) |
8 |
财务管理(双语实验班) |
4 |
|
统计学类 |
经济统计学、统计学 |
10 |
工商管理类(工商学院) |
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旅游管理 |
18 |
财政学类 |
财政学、税收学 |
18 |
计算机类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信息化方向)、电子商务(支付结算方向) |
18 |
法学(法学与会计学双学位班) |
5 |
|
经济与贸易类 |
国际商务(双语实验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双语实验班) |
15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英语、商务英语 |
15 |
人力资源管理 |
12 |
|
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与经济学双学位班) |
5 |
|
新闻学(经济新闻方向) |
5 |
|
合计 |
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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