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录取工作安排
录取工作从7月5日开始,8月27日结束。录取分本科提前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自主选拔录取批次(设在本科一批次前),本科一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共8个批次进行。各批次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1、本科提前批次:军警公安类、艺术类、体育类和其它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专业)。其中,除“军警公安类”与“其它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可以兼报外,其余各类之间不能兼报。设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报考体育类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测试;报考军警公安类的考生须参加专门组织的政审、体检和面试。
艺术类本科划分A、B段。艺术类A段为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高校和其他未在我区安排分省艺术类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可填报一个志愿;B段为其他艺术类本科高校及专业,可填报3个志愿。报考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高校和其他未在我区安排分省艺术类招生计划高校(专业)的考生,须在A段填报相关高校。报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并取得相关合格证。
报考本科提前批次其他类别的考生须按招生高校的要求进行政审或面试。
录取时间安排:7月5-8日,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蒙语言计划投档、录取;7月9-10日,民考汉计划投档、录取。
2、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面向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贫困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南疆四地州及对口援疆受援地区生源招生的本科院校(专业)。设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录取时间安排:7月11-12日,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蒙语言计划投档、录取;7月13日,民考汉计划投档、录取。
7月13日8时至18时,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蒙语言本科提前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7月14-15日投档、录取;7月15日8时至18时,民考汉本科提前批次和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7月16日投档、录取。
3、自主选拔录取批次:已取得自主选拔(含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填报一个相应自主选拔录取院校志愿,填报6个专业。录取时间安排:7月17-18日。
4、本科一批次:“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和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院校(专业)。设置一个院校志愿组,设9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录取时间安排:7月17-18日,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蒙语言计划预(模拟)投档,7月19-20日正式投档、录取;7月20日民考汉计划预(模拟)投档,7月21-22日正式投档、录取。
7月22日8时至18时,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蒙语言本科提前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7月23-26日投档、录取;7月25日8时至18时,民考汉计划本科提前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7月26-27日投档、录取。
5、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面向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贫困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南疆四地州及对口援疆受援地区生源招生的本科院校(专业)。设3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录取时间安排:7月27-29日,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蒙语言计划投档、录取;7月30日,民考汉计划投档、录取。
6、本科二批次: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院校(专业)。设置一个院校志愿组,设18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录取时间安排:7月30日,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蒙语言本科二批次计划预(模拟)投档,7月31日-8月3日正式投档、录取; 8月3日,民考汉计划本科二批次计划预(模拟)投档,8月4-5日正式投档、录取。
8月5日8时至18时,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蒙语言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8月6-8日投档、录取;8月7日8时至18时,民考汉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8月8-9日投档、录取。
7、高职(专科)提前批次:艺术类、体育类、军警公安类和其它提前单独录取的专科院校(专业)。设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录取时间安排:8月10-12日,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蒙语言计划投档、录取;8月13-14日,民考汉计划投档、录取。
8、高职(专科)批次:本科院校的专科专业、高职(专科)学校。设置一个院校志愿组,设9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录取时间安排:8月14日,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蒙语言计划预(模拟)投档,8月15-17日,正式投档、录取;8月17日,民考汉计划预(模拟)投档,8月18-19日,正式投档、录取。
8月19日8时至18时,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蒙语言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8月20-22日投档、录取;8月22日8时至18时,民考汉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8月23-24日投档、录取。
8月24日8时至18时,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蒙语言区内院校(含兵团所属院校)高职(专科)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8月25-26日投档、录取;8月26日8时至18时,民考汉区内院校(含兵团所属院校)高职(专科)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8月27日投档、录取。
三校高职批次:招收参加“三校高职”考试的,普通、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内地中职班毕业生的区内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一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录取时间安排:7月30日-8月3日,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计划投档、录取;8月3-6日,民考汉计划投档、录取。
8月5日8时至18时,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三校高职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8月6-8日投档、录取;8月7日8时至18时,民考汉三校高职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8月8-9日投档、录取。
各高校及专业的批次以《新疆招生与考试》第四卷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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