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优化我校新生选拔机制、拓宽综合素质优秀考生进入我校深造的通道,经研究决定,我校2016年继续开展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
一、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注:招生计划文科共65人,理科共75人;入围人数按文、理科计划的5倍分别划线确定。
二、报名时间
2016年2月20日(农历正月十三)—3月5日(正月二十七)
三、报名条件
1. 具有浙江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
2.愿意报考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汉语国际教育、民族学、生态学、园艺六个专业中的一个或多个;
3.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有4门及以上为A等(或者A等与B等之和为6门及以上),其余为C等及以上。
4. 综合素质评价均不能低于P等。
四、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通过个人自荐和中学推荐的方式提出报名申请;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丽水学院招生网(http://zsw.lsu.edu.cn)的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swyt.lsu.edu.cn),根据网上报名系统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用A4纸打印“丽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表格可在网上填写、下载、打印);
(二)书面材料提交:可以当面递交,也可以由个人(或多人一起、或以学校为单位)用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丽水学院招生办(丽水市学院路1号,邮编323000,电话0578-2271179 2276113),并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与此同时在报名系统网上填写邮寄的EMS邮单号。
所有书面材料必须在2016年3月6日之前递交或邮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为了保证安全和及时寄达,书面材料请以邮政EMS特快专递邮寄,请勿用其它快递公司寄送。所交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底稿。
需要提交的书面材料如下:
1. 盖有中学公章的丽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由学校推荐的,请学校在申请表的“中学意见”栏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
2. 盖有所在中学教导(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
3. 盖有所在中学教导(务)处公章的综合素质评价等证明材料;
4. 身份证复印件。
提交的书面材料用A4纸打印、以“丽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为封面,按上列1-4的顺序装订后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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