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要求执行,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院校教育部委代码:13286,浙江省代码:0120。
第五条 学院位于杭州市江干区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毗邻钱塘江,校园占地900余亩,是杭州师范大学举办的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综合性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第六条 学生完成相关学业,经考试(考核)合格,授予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八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院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571-28867308。
第四章 报名条件和招生计划
第十条 报名条件
1.具有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2.旅游管理专业(为民航业培养)只招收普通类考生;
3.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考专业2017年选考科目要求;
4.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均为B等(含)以上(往届生为P等(含)以上);
5.中学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为合格及以上;
6.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有志于从事旅游管理专业(为民航业培养)相关工作;
7.旅游管理专业(为民航业培养)要求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夜盲,矫正视力4.8及以上;口齿清楚;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男生净身高175cm~185cm,女生净身高162cm~175cm;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第十一条 2017年我院“三位一体”招生计划为40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如下:
序号 | 专业(招考方向) | 科类 | 计划数 | 选考科目要求 |
1 | 旅游管理(为民航业培养) | 普通类 | 40 | 历史、地理、生物 |
注: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已公布的2017年我院统一高考选考科目要求一致。
第五章 报名方式
第十二条 报名时间:2017年2月11日至3月5日。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点击“三位一体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 书面材料递交与初审:
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以《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为封面装订,于2016年3月5日前以下面两种方式递交材料:
第一种方式:以学校为单位当面递交:
第二种方式:(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公室(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1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不建议使用其他快递)
具体书面材料如下(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考生自行留好备份):
1.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须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学业水平考试(含选考科目)成绩单(须打印,手写或有修改痕迹均无效);
3.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4.中学综合素质评价表(获奖、特长或优势记录,请提供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证明复印件);
学院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申请材料已收悉”,请注意查询。
第十四条 初审结果于2017年3月15日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通过初审的考生于2017年3月23、24日到我院综合素质测试点现场确认并缴纳报名费,由学院发放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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